篆刻
篆刻,又称印学,是我国独特的传统艺术。早在三千七百多年前的殷商时代,便盛行刻字艺术,当时人们就用刀在龟甲上刻“字”(即现代称为甲骨文)。这些文字刀锋挺锐,笔意劲秀,具有较高的“刻字”水平。在春秋战国至秦以前,篆刻印章称为“玺”或鉨,玺为在玉上刻制的,鉨是金属上刻制的。
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、大变革的时代。在激烈变化的社会、政治、经济活动中,需要使用信物凭证。印章的制作要经过复杂的契刻、冶铸工艺,因而使用印章较之签字画押更难于复制模仿,更具有可信性,能起防奸辨伪的作用。因而作为凭信用具和权力象征的职能受到社会公认。当时中央王室给各诸侯国的国书,各诸侯国之间乃至民间交往签订各种契约,都钤盖印章作为盟守信约的信物凭证。
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规定“玺”为天子所专用,大臣以下和民间私人用印统称“印”,从此鉨就废而不用了。这就形成了帝王用印称“玺”或“宝”,官印称“印”,将军用印称“章”,私人用印称“印信”。
自汉建安之末至三国两晋,多为阴刻白文,用来封物作为信验。至六朝,印章始刻朱文。唐之后,印章使用范围越来越广,除有姓名以外,又出现了书柬印,收藏鉴赏印、斋堂馆印等。同时,刻有成语和诗文的“闲文印”开始问世。这标志着这门技艺开始成为一种艺术创作。在书法、绘画等美术作品上也加盖印章,增添情趣。至此,融书法、绘画、雕刻为一体的篆刻不再单纯作为权力与信验标志,而成为一门具有审美价值的学问。
最早战国、秦汉、魏晋六朝时期,篆刻的用料主要为玉石、金、牙、角等。它被称为“古代篆刻艺术时期”,汉代印章到达兴盛,史称汉印,字体由小篆演变成“缪篆”。汉印的印形制、印纽亦十分精美。发展到了唐、宋、元时期,则处于衰微的时期。在这一时期,由于楷书的应用取代了篆书,同时官印和私印根本上分家,篆刻艺术走上了下坡路。元末时期出现了转机,画家王冕发现了花乳石可以入印,从而使石料成了治印的理想材料。到明清时期,篆刻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,名家辈出,形成了多种风格与流派。到了今天,篆刻材料和工具种类大大增加,使得普通爱好者都能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篆刻艺术创作。
传统认为,篆刻必先篆后刻,甚至有"七分篆三分刻"之说。篆刻本身是一门与书法密切结合的艺术。
古代印章有两种制作方法:铸印和凿印。铸印是在腊坯上刻字,制成“范”再浇铸金属成印。这样在印文的转折与连接处略带圆势,形成朴茂浑厚的意趣。凿印是印工直接用刀凿在金属印坯上。这类印章又叫“急就章”、“将军印”。多用于紧急的国事授职印鉴、印信,其印文献侧错落,道法恣肆猛利,具有率真天然的金石趣味。
印章的金石意境美是通过刀法来表现的,是篆法。章法的再创造,也是印章的气韵、节奏、逸致、动静、情趣,风貌等的质感体现和艺术形象的侧凸现,即今天所说的立体感。古时一些优秀的印章作品,匀落洁净,富丽典雅,雍容华贵,隽逸盎然,把金石华彩的意境美表现的淋漓尽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