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上海网络辟谣
最近,一款主打“纯手工”的零食“蜡瓶糖”在互联网上火了。据卖家介绍,“蜡瓶糖”是指用食品级蜂蜡将麦芽糖浆、白砂糖、食用色素、食用香料等包裹在里面制作的一种糖,颜色鲜艳、造型多样。食用方法类似口香糖,不能吞咽,但可以反复咀嚼。从消费群体看,以青少年居多,在不少短视频平台,出镜带货的也是青少年。
然而,人民日报等多家权威机构都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提醒:不要买、不要吃蜡瓶糖,因为很多属于“三无”产品,原料不可靠,部分产品经检测发现含有多环芳烃这一致癌风险物。
人民日报、新华每日电讯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提醒
这已经不是“网红零售”第一次被曝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。上海辟谣平台调查发现,除了“蜡瓶糖”,在电商平台、短视频平台的网红零食中,很多都打出“纯手工”“零添加”等旗号,包括糖果、饼干、果干、泡菜等。宣传时,商家无不表示,因为“纯手工”“零添加”,所以美味又安全,特别适合儿童和孕妇。这是真的吗?
显然是假的。
“纯手工”不具备生产资质
在线上平台,打出“纯手工”“零添加”的旗号的食品以加工农产品、糖果、饼干等居多。不同类型产品背后,生产加工者的资质相差甚大。
其中,加工农产品中,有一部分来自农业加工园、农业科技公司、农业生产合作社等。从消费者实际收到的产品看,这类产品包装虽然简朴,但生产企业/合作社、地址、日期等信息基本齐全。再比照商家的营业执照等信息,总体一致。相对而言,可靠性高一些。
但是,在糖果、饼干类“纯手工”“零添加”产品中,问题不少。消费者收到的产品采用的是通用包装,没有任何生产信息。一言以蔽之,就是“三无”产品。
进一步调查发现,部分打着“纯手工”“零添加”旗号的商家,压根不具备食品生产资质。
记者随机选择了两家主打“纯手工”饼干零食的商家调查,客服分别表示,自家的产品来自扬州和徐州。但查看店铺资质发现,它们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分别在济南和青岛,而且经营范围只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,不含食品生产。
商家在线上公示的证照中,都只含有预包装食品销售
需要注意的是,记者调查的还是在电商平台上“有证可查”的商家,消费者能够查阅它们的营业执照等信息。但就“纯手工”食品而言,还有很多卖家通过朋友圈、聊天群、网络论坛等招揽客户,看似“口口相传”,可背后由谁生产、由谁经营,更加无法求证。
北京营养师协会理事、注册营养师顾中一指出,相关产品没有生产地址、生产许可证、生产日期,意味着可能来自没有监督抽查、没有产品标准,以及从业者既无健康证,也未经过专业培训的小作坊。产品的原料采购渠道和质量、生产卫生条件、包装材料、运输条件都无法控制。这样的产品,打出“更安全、更放心”的旗号,消费者还能相信吗?
“零添加”水分很大
除了食品生产者本身可疑外,“零添加”的说法也存在水分。
一方面,相关原料仅限页面和客服介绍,消费者无法求证。很多商家在介绍产品时,强调“下单后才制作”“没有任何添加剂”,有的还罗列出使用的原料。可对那些销售“三无”产品的商家来说,由于生产过程缺乏监管,所以生产者是否使用了相关原料,有没有使用添加剂等,消费者无从得知。加上相关生产者的制作水平和生产环境参差不齐,所谓的“纯手工”“零添加”反而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。
另一方面,从食品安全的角度,拒绝食品添加剂也不理性。以防腐剂为例,最常见的有苯甲酸(钠)和山梨酸(钾),它们都是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,有对应的使用方法和剂量标准。根据标准添加,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。“相反,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,生产者究竟是否使用了添加剂,以及使用了哪种添加剂,都有不确定性,反而更令人担忧。”
“网红”层出不穷,谁来把关?
近年来,随着媒体曝光,包括“蜡瓶糖”“假冒农科院研发产品”等在内的不少网红零食都已经翻车。但在线上平台,仍旧能找到它们的身影,直播带货者也有不少。这些仍在经营的商家,难道卖的是证照齐全的产品?
依旧有很多直播间在吆喝没有生产信息的“蜡瓶糖”
答案仍是否定的。
记者发现,普通消费者想查询线上商家的经营资质,并不容易。
有的平台虽然提供查询服务,但查询入口很深,需要“点击商家头像-进入资质证照栏-按照页面提示完成验证”后,才显示商家证照。在此过程中,系统还经常报错。还有的平台压根就没有商家资质查询入口,“商家是谁”得靠消费者向商家咨询。而且,无论是平台公示的证照还是商家告知的证照,平台并不负责查验,均为商家自行告知。
由此可见,“网红零食”屡被曝光却层出不穷,与平台疏于审核不无关系。
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,电商平台、直播间等网络第三方平台必须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,保障消费者权益;其中,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更是明确指出,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、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,确保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义务,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可从调查看,问题多多的“纯手工”“零添加”食品畅行网络,与线上平台的监管缺位不无关系。可见,在呼吁监管部门加大对“网红食品”生产者加强监管的同时,也有必要督促线上平台履行食品安全职责,自查自纠,而不是只顾着制造及推广“网红食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