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,狗是和打猎活动联系在一起的,而打猎是侵占性工作,是掠夺性冲动的表现。
如今,狗往往被特别看成是人类的朋友,它的智慧和忠诚常常受到赞扬。作为人类的忠仆,其服从性是无可怀疑的,又善于体会主人的心情。它的兽性在驯化的过程中逐渐变弱,但并非是没有;它性格上的淘气,常常让人又爱又恨,让人类忽略这些缺点的是,它对主人的忠顺和谄媚。它随时准备伤害一切别的人或阻碍它的事物,使人类的支配欲有了发挥余地,博得人类的欢心。
在消费中作为商品,它有时能彰显主人的经济实力,无论是品种的稀有性,还是精贵的狗粮都能够证明这一点。为满足狗迷们的喜好,有些品种的狗被培育成奇形怪状的变种,甚至是畸形的品种。消费的实力通过一只奇形怪状的狗而获得体现。豢养它们,除了情感上的慰藉,还具有了荣誉,而人类又全然忽略,在畸形的品种培养中,狗本身经历的痛苦。
狗处于能让自己在人类的屋檐下有自己一席之地的地位,不论是它的形态上和动作上具有什么样的美感和讨喜,不论它具有的一些值得称许的智力,人们总是习惯地一概加以肯定,并加以夸大。
在爱狗人士与吃狗爱好者之间产生的无法调和的冲突中,在狗粪便污染周边环境,在一连二三的不牵狗绳的狗伤人事件出来后,在多如牛毛的弃养案例出来后,不养狗的人们对狗主人的行为产生了很多的抱怨,惩罚人总是不太容易,折腾狗总是不难的,每当一出事情,一阵风的清理就会出现,就被指责是“一刀切”。但执法也是有成本的,执法频率和力度是跟当地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、危害程度相匹配的。
国家关于宠物饲养的法有《动物防疫法》
第30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
《民法典》
第1245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。
第1246条 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造成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
第1247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1249条 遗弃、逃逸的动物在遗弃、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此外,还有《宠物管理/健康管理/交易/放生条例》,各地都有自己的养犬条例、物业规定等约束和说明狗主的责任。
国家农业部明确的烈性犬的种类有49种。
阿富汗猎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阿根廷犬、埃什特雷拉山地犬、爱尔兰猎狼犬、贝林登梗犬、比利猎犬、比利牛斯獒犬、比利时牧羊犬、比特犬、边境梗犬、波音达猎犬、伯恩山犬、藏獒、大白熊犬、大丹犬、大加斯科-圣通日犬、大蓝加斯科涅猎犬、大髯犬、德国牧羊犬、斗牛獒犬、多伯曼犬、俄罗斯高加索犬、波尔多犬、法国狼犬、捷克福斯克犬、凯利蓝梗犬、可蒙犬、兰西尔犬、意大利灵提犬、罗德西亚背脊犬、马雷马牧羊犬、马士提夫犬、美国斯塔福梗犬、拿波里獒犬、牛头梗犬、纽芬兰犬、拳师犬、日本土佐犬、沙克犬、圣伯纳犬、斯皮诺犬、苏俄牧羊犬、威玛犬、西班牙加纳利犬、爱尔兰雪达猎犬、寻血猎犬、意大利那不勒斯獒犬、中华田园犬(土狗),共计49种。(名字未必完全一样,但血统是不变的。)
大型犬标准:身高(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)60厘米以上或者体长(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部到尾根处的距离)90厘米以上的犬只。
各地都据此设定了禁养犬只的范围。有如下图的类似文件规定,《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》
每一次的事故和引发的舆论影响会不断地促使养狗主人的行为规范。代价却是一个个被伤害的生命。如果狗主人那么爱狗狗,就管好自己的狗狗,不要让不会说话的它们成为人类行为的替罪羊,毕竟它们说到底也只是动物。